协议书签名盖章规定
1.合同的签字盖章有什么规范吗
合同的签字盖章的规范如下:
1、合同的签字人应是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即经办人),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由其代表人签字。在代订合同的情况下,代理人应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或者其他授权委托的证明,否则应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
2、为防止代理人滥用代理权,越权签订合同,一般应采取先订合同后盖章的办法,不要随便将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交代理人。
3、合同的盖章可以是单位的公章,也可以是合同专用章,但不能加盖单位的内部职能科室的印章,只有公章和合同专用章才能对外。
4、所加盖的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的单位名称应与合同当事人的名称完全一致;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二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标的;
3、数量;
4、质量;
5、价款或者报酬;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7、违约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
2.签合同,应该怎样盖章签字
也就是说,法律规定如果双方采取书面方式订立合同,有三类方式可以让合同成立(*从法律上讲,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还是有区别的):其一、双方当事人都签字。其二、双方当事人都加盖有效印章。其三、双方在合同中确定选择签字或者盖章的方式。
在此对以上三类方式作以说明:
1、双方当事人都是个人的,双方签字即合同成立。
2、双方当事人中一方是个人,一方是法人单位或法律认可的其他组织的,双方合同约定通过双方当事人签字的方式使合同成立,也符合法律的规定。个人一方签字即可,法人单位或者法律认可的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签字、负责人签字即可使合同成立,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明确授权的人代为签字也可使合同成立。
3、双方当事人中一方是个人,一方是法人单位或法律认可的其他组织,双方合同约定法人单位或法律认可的其他组织须通过盖章的方式才能使合同成立的,法人单位一方应当加盖公司的公章或者已经在工商局备案的合同专用章。
4、双方当事人都是法人单位或法律认可的其他组织的,双方可以选择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都采用签字使合同生效的方式,也可以选择双方都盖章的方式使合同成立,还可以选择双方都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或专用合同章的形式使合同成立。
3.合同是否要签字盖章才生效
盖章就能生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合同生效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1、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具有相应的缔约行为能力。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先决条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及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只有经其法定代理人的追认才有效。所谓缔约行为能力,是指民事主体据以独立订立合同,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或承担民事义务的法律资格。据此,年满18周岁,或者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人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有权订立合同。间歇性精神病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他们不具有缔约行为能力。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和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他们不能订立合同。但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及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订立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合同。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只能限制在其核准登记的生产经营和业务范围内,因此,法人具有就其生产经营和业务范围内的缔约行为能力。
2、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所谓意思表示,是指向外部表明愿意发生一定法律效果的意思的行为。意思表示是构成法律行为的要素。意思表示真实是构成有效合同的先决条件之一,一方在被欺诈、胁迫或者重大错误下订立的合同往往非其真实意思表示,属于无效或可撤销的合同。
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合同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是合同有效的当然条件之一。但必须注意的是,合同不违反法律,是指合同不得违反当事人必须遵守、不得通过协商加以改变的强行性法律规定。换言之,当事人并不必须遵守合同法中用以指导当事人订立合同的任意性规定。强行性法律规定的标志是一般冠以“不得”、“必须”等词语,而任意性规范则用“可以”等词语表示。另外,合同不违反法律,还指合同的内容,即设定的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必须合法。如果合同内容的部分条款有效、部分无效,那么部分条款被确认无效不影响有效条款的效力。
4、合同的内容必须确定或可能。“依法成立之契约,于当事人之间犹如法律”。因此,作为确定当事人各自权利义务依据的合同内容对于判断合同是否生效、生效后如何履行,以及发生纠纷时判断孰对孰错具有重大意义。合同内容确定,是指合同内容在合同成立时必须确定,或者必须处于在将来履行时可以确定的状态。合同的内容可能,是指合同所规定的特定事项在客观上具有实现的可能性。如果合同内容属于事实不能、自始不能、客观不能、永久不能及全部不能中的任何一种情形,则合同无效。
另外,根据合同法第44条第2款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合同,必须依照规定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才能生效;否则,即使具备了上述一般合同的生效要件,合同也不生效。该款规定主要体现了国家对合同自由的适度干预或者对善意第三人的保护。例如,根据担保法第41条、第42条之规定,当事人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物登记后,抵押合同才生效。
4.合同上几种签字,盖章行为的效力认定
一般情况下,只要合同内容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双方当事人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且系自愿签订的,则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但是,如果法律法规规定合同自办理登记后才生效,未办理登记的,虽然已经由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但合同不生效。如:当事人根据《担保法》第四十二条所规定的财物进行抵押的,则抵押合同要在办理相应的登记后才生效。
《担保法》
第四十二条 办理抵押物登记的部门如下:
(一)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为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
(二)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
(三)以林木抵押的,为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
(四)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为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
(五)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为财产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5.请问协议书先盖章,然后才签名.法律有效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32条、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的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 合同成立
因此,你纠结的问题是先盖章 后签名是否有效。那么司法的原则是,签字或者盖章只有一个也算是合同成立。也就是说 你们双方即便只盖章 而非签字 那么合同也属于依法成立的。
你问题的答案是,必然有效,但是前提当事人对方的名章或者公章确实是自己的,且意思表达真实 不存在法定的可撤销或者宣布无效的情形
6.合同盖章签字有哪些注意事项
原发布者:turncoat9
合同的条款并不要求当事人自行书写,但必需要亲自签字或盖章。签字人应当是当事人本人,或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经授权的部门机构的负责人、代理人。对于后者,较为谨慎的方法是由签字人交书面法人授权书。 法人授权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被授权人的基本情况,明确的授权范围包括授权的时间范围,对象等,授权人或授权单位的盖章或法定代表人的签字,授权日期。 盖章要与订立合同的主体相符。通常会出现,合同当事人一栏与盖章主体不同。这将给合同的履行,主体的确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分公司可以以自己名义订立合同,但单位的内设机构则不尽然。 签字时最谨慎的方法,是页签。 签字时最好用蓝黑色的墨水,易于分辩是否是原件。有当事人习惯用炭素墨水,以为利于长年保存。对于一般的合同而言,不存在这样的问题。当原件与复印件发生分辩困难时,才是真正的麻烦。 盖章时要加盖骑缝。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之时起成立。因此,并非必须签字同时盖章合同才成立,只需其一即可。一般订立合同时当事人都要同时签字并盖章,虽不必要,但应当说是有利而无害的。在签字人无权代表或无权代理时,有盖章便不会影响合同的成立。盖章和签字的注意事项投标文件封面或扉页、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但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都属常规错误,文件封装
7.合同一定要签字且盖章才有效吗
《合同法》第32条规定:“当事人采取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合同法》第44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在签订合同过程中,经过要约、承诺,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可成立。
法定代表人作为当事人的法定代表,当然有权在合同上签名以表示对合同内容的确认。在这里,强调的是双方合意,而不是形式上的盖章。
例外情况是,我国《合同法》第50条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
在合同一方当事人明知对方的法定代表人超越权限而仍与其签订合同的情况下,只有法定代表人签名而没有盖章的合同对该法人代表的单位没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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